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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>文章

  2009年1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》,乡镇机构改革全面推开。根据中央统一部署,改革任务将于2012年完成。截至目前,全国已有20673个乡镇完成机构改革,占乡镇总数60.3%。

  基于此,中央编办提出,把2010年作为乡镇机构改革关键之年、攻坚之年。

  这是一次农村“上层建筑”变革

  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对地方机构包括乡镇机构进行过多次改革。与以往历次改革相比,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具有显著特点。

  --这是一次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进行的改革。党的十六大以来,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重要时期,在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方面进入以工促农、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。

  中央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,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进行乡镇机构改革,要按照建设新农村总体要求,着眼于全面推进农村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和党的建设,进行体制机制创新。

  --这是一次在全面取消农业税形势下进行的改革。从2006年1月1日起,中国9亿农民告别上缴农业税历史,农村生产力得到进一步解放,但同时,乡镇政权建设也面临着一些新问题,因此,需要对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进行相应调整。

  “进行乡镇机构改革,是农村上层建筑变革的重要内容。”这位负责人说。

  --这是一次在农村综合改革背景下进行的改革。农村综合改革,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改革迈出的第三步,重点是解决农村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某些深层次问题。

  作为农村综合改革重要环节,乡镇机构改革必须与农村义务教育、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协调配套,处理好与各项改革的衔接,做到有序推进。

  特殊的历史背景条件,无现成做法可循。这意味着此次乡镇机构改革必须先行试点,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逐步推开。

  这是一次典型的“渐进式”改革

  摸着石头过河,逐步扩大“战果”。

  6年间,乡镇机构改革经历了先行试点、扩大和深化试点、全面推开等阶段。目前,已有安徽、湖北、黑龙江、吉林、河南、重庆、内蒙古、上海、浙江、江苏、海南、四川、宁夏等13个省份全面开展乡镇机构改革工作。在实践中,各地逐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方法。

  --简政放权,提高乡镇政府服务效能。

  “乡镇机构改革不单要做好机构人员的调整,更重要的是通过体制、机制创新,把乡镇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为农服务的轨道上来。”江苏省高邮市编办主任朱光说。

  然而,改革的“第一刀”从哪里切?高邮市决定首先从领导层做起,严格规范乡镇领导职数和党政机构设置。经过改革,全市乡镇领导职数配备减少9.3%,乡镇行政编制精简10%。

  在全国,各地普遍对乡镇原有党政机构进行整合。浙江从每个乡镇3个至8个党政机构改设党政综合、经济发展、社会事务管理、村镇建设和综合治理办公室等“五办”。湖北从改革前的5个办公室精简为“三办”。黑龙江省兰西县乡镇则不设机构,只设党委秘书、组织委员、宣传统战委员、政府秘书、民政助理、计生助理等13个岗位……

  行政机构精简了,领导班子精干了,一位乡镇干部由衷感慨:机构改革简政放权,理顺了乡镇政府内部关系,促进了乡镇干部观念和作风从经验型向学习型转变、从权力型向能力型转变、从指挥型向参与型转变、从随意型向规范型转变、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。

  --服务三农,事业单位放大社会化服务功能。

  “一站式”服务、首问负责制、办事代理制、巡回服务、服务热线……乡镇机构改革以来,各地乡镇纷纷拓宽服务渠道,改进服务方式,方便群众办事。

  “要不是镇上帮我修通了引水沟渠,农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定期给我提供免费技术指导,解决了很多生产销售难题,我哪可能养100多头肉牛。”重庆市丰都县兴义镇长沙村养殖大户杨小红道出了心里话。

  为帮助农民抵御市场风险、降低养殖成本,当地政府对养殖户从政策补贴、养殖技术、动物防疫到销售指导施行“一条龙”跟踪服务。

  在全国,各地把乡镇功能定位、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改革重点,变“管理农民”为“服务农民”,普遍采取因事设岗、“养事不养人”方式,让机关干部真正“背着职责下乡”,走入农村服务广大农民群众中间。

  定位准,方能方向正。“促进经济发展、增加农民收入,强化公共服务、着力改善民生,加强社会管理、维护农村稳定,推进基层民主、促进农村和谐”,已成为各地对乡镇职能定位的共同认识。

  这是一次激发基层活力的改革

  政府添活力,百姓得实惠。

  中央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,乡镇机构改革激活了新农村建设“一池春水”,有效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。

  --乡镇机构改革提升了乡镇履行职能能力,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。

  通过改革,乡镇政府向着“小政府、大社会”现代管理目标迈进。改革以后,乡镇把工作重点从过去直接抓招商引资、生产经营、催种催收等具体事务,转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、提供公共服务以及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,促使乡镇干部思想观念发生明显变化,为农服务意识有所增强,依法行政能力以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,农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明显上升。

  --乡镇机构改革降低行政成本,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。

  各地在改革中整合乡镇行政机构,创新事业站所运行机制,精简富余人员,清理清退临时聘用人员,同时积极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、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等新制度和新办法,制止了乡镇长期以来存在的乱进人现象,乡镇人员编制膨胀势头得到有效遏制,且呈逐年下降趋势。

  通过改革和加强管理,乡镇机构设置滥、财政供养人员多、人员严重超编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,财政支出减少了,农民负担减轻了,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得以巩固。

  --乡镇机构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,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。

  许多地方以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,对县乡权限职责进行合理划分,理顺了县直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站所管理体制,为建立行为规范、运转协调、公正透明、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迈出了坚实步伐。

  同时,各地干部普遍实行竞争上岗,一大批学历层次高、年富力强的干部走上了乡镇领导工作岗位,有的地方还选派县直部门和乡镇分流人员直接到村任职,乡村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。他们按照“生产发展、生活宽裕、乡风文明、村容整洁、管理民主”总要求,团结带领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投入到新农村建设热潮中。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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